真人真事三則:
(一)前天秘書來電(並非我的私人秘書,是商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助理),說收到我的銀行信及一份叫“The Elec-Comist”的雜誌。我只訂閱了一份雜誌,名爲“The Economist”,暗裏笑了一會兒。晚上聽女兒的英文朗讀練習,不笑了,努力的提點她。香港人有時被譏諷爲中文不行,英文也不行。要證明自己的實力,還得努力點。
(二)昨天擠上地鐵後,車門又關又開的好幾次。站在我旁邊的一位東南亞女士(聽到她跟家人交談,估計是馬來西亞人)向我揮手說“Excuse me”,示意我站進一點。我不會說馬來語,但我很想告訴她說這裏不是升降機,沒有電眼感應裝置的。我堅守著陣地,終于門關上了,證明了我的想法。不知她現在明白了沒有。
(三)昨天中午到蘭桂坊後面的鴻星酒家吃午飯。我們沒有預訂,服務員問我們可否在一點前結帳。當然可以,反正我們也趕時間。我們在十二點四十五分結帳,然後吃過贈送的甜點,還只是十二點五十分。在我去洗手間的時候,那個經理已經來催促我太太走了,還非常不客氣的說:“優惠時間已經過了很久了!”香港人確實善忘。我們前幾年有SARS,也曾經經濟不景氣。經理先生,你忘記了麽?我們走到大道中時離下午一點還有五分鍾。很久沒有去http://www.openrice.com/ 了,今天晚上去寫寫評論。
Wednesday, 13 June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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